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《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《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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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局各单位: 为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,最大限度发挥“纳税人之家”的作用,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、参与权、表述权,根据省局关于开展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的相关要求,现将《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二○一二年二月十六日
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,充分发挥“纳税人之家”的参税、议税、评税权利,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,全面构建和谐征纳关系,根据省局泰州培训精神和《2012年全省纳税服务工作要点》,特精简整合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,制定2012年活动方案: 一、指导思想 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,以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,把“始于纳税人需求,基于纳税人满意,终于纳税人遵从”贯穿到税收工作全方面、全过程,充分利用“纳税人之家”平台,扎实有效地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,创新维权服务手段,完善维权服务机制,提升维权服务能力,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。 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(一)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领导小组。 组 长:王国强 副组长:刘 盛 成 员:何钦龙、夏冬、蒋红、李森、邹干华、彭长和、季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局权益保护科,具体负责“纳税人之家”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。 (二)职责分工 纳税服务局负责统筹和指导“纳税人之家”的建设工作;负责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考核;参与各“纳税人之家”的重大维权活动。 三、活动内容 按照维护纳税人权益的种类,“纳税人之家”的活动要突出重点内容:维护纳税人知情权的活动;维护纳税人参与权和表述权的活动;维护纳税人监督权的活动。 地税机关应在“纳税人之家”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。进一步深化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内容,通过“纳税人之家”平台重点做好个体定额调整、征管措施出台前意见征集、风险管理建模参数标准制定等工作。 四、工作要求 各单位涉及纳税人权益的活动统一以“纳税人之家”为活动载体进行,要突出重点,形成特色,做出品牌效益,特别是各分局选报的精品活动,一定要做出特色。加大宣传报道力度,扩大影响,形成连动效应,对面上的工作有指导意义。每次活动需按方案要求的时间、内容进行,要做好记录,并保存有关资料。活动资料包括活动的具体方案(或计划)、活动讲解稿、税法宣传资料、活动照片或视频、《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记录表》、有报道的留存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活动台帐。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自活动结束之日起5日内报纳税服务局权益保护科备案。 “三个一流”考核将继续加大对此工作的考核力度。 附件1: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联系方式 附件2: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计划表 附件1: 2012年市区“纳税人之家”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:
附件2: 2012年“纳税人之家”活动计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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